黄河东平湖蓄滞洪区防洪工程施工招标已经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招标人为山东黄河河务局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人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现对本公告所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东平湖是黄河“上拦下排、两岸分滞”控制洪水总体战略中唯一的重要分滞洪工程。本期东平湖蓄滞洪区防洪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围坝护堤固脚 3 段 2.45km,青龙堤缺口堵复 60m,玉斑堤山体结合部截渗加固共 150m,大清河左堤加高帮宽 8.3km、堤顶整修 11.7km,大清河左堤堤防加固 3.9km,大清河右堤背河坑塘填筑 10 处;堤防护坡加固 60.631km,其中翻修加固60.385km,局部加固 0.246km;出湖闸前河道开挖疏浚 2.4km;堤防道路硬化总长 126.397km,其中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 109.266km、翻修17.131km;险工改建 4 处 20 道坝岸、控导加固 4 处;拆除重建排涝站(水闸)4 处、穿堤涵洞 1 处、废弃穿堤建筑物拆除堵复 4 处;陈山口出湖闸交通桥改建,清河门出湖闸启闭机及闸门改建。 1.2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序号 | 标段名称 | 主要工作内容 | 建设地点 | 估算投资(万元) | 1 | 黄河东平湖蓄滞洪区防洪工程第一标段 | 堤防加固、护坡工程、堤防道路、退排水工程、穿堤建筑物、防汛信息系统 | 东平 | 9568.87 | 2 | 黄河东平湖蓄滞洪区防洪工程第二标段 | 堤防工程、护坡工程 | 梁山 | 17209.94 | 3 | 黄河东平湖蓄滞洪区防洪工程第三标段 | 堤防道路 | 梁山、汶上 | 4247.18 | 4 | 黄河东平湖蓄滞洪区防洪工程第四标段 | 堤防加固、护坡工程、堤防道路、退排水工程、穿堤建筑物、河道整治工程 | 东平 | 17429.57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资格标准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取得水利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系列水利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 (6)投标承包并在近五年(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前五年)完成的堤防工程、河道整治工程施工合同额累计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拟投包含穿堤建筑物工程标段的投标人,前述合同额累计还应包含累计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穿堤建筑物工程施工合同额;拟投包含堤防道路工程标段的投标人,前述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施工合同额累计中应包含累计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的堤顶道路工程施工合同额。 (7)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本招标公告发布后开具的为准,须证明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和委托代理人自2015年11月1日以来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 (8)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在本次施工招标中,拟派到某一标段的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也不得兼任其他标段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2.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审查投标人资格时,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要求,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且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核对过原件的证明材料为准。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的未经核对原件的资格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于2016年11月14日至11月18日上午9:00~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30~16:30,前往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号楼5楼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及1份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随即退还,以投标人为单位留存1份复印件,投标人将所投所有标段的全部证明材料复印件统一采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一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④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副本); ⑤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⑥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⑦近五年完成的堤防工程、河道整治工程、穿堤建筑物工程、堤顶道路工程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鉴定书等。 ⑧“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 3.2 招标文件按标段发售,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仟元整(现金),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6日9:30,地点为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号楼开标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采购与招标网》、《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黄河网》、《山东黄河网》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黄河河务局工程建设中心 联系人:张靖 毛洪滨 电 话:0531-86987664 8698766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玥滢 赵 杰 王勇伟 电 话:0371-66023041 66028053 66020547 传 真:0371-66026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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